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深化医药机制改革

理县人民医院落实好“门诊共济”政策让群众“看病少花钱”

发布时间:2023-03-03
字体:
访问量:
来源: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分享到:


太好了以前带孩子来看病,需要自己掏钱支付门诊医药费,现在有了这个政策,就可以用自己医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帮孩子支付医药费,非常的方便,也减轻了我们的负担”。31日,正在县人民医院就诊结算的女士说。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包含两个“共济”:一个是小共济",即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另一个是"大共济",即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职工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实现全体参保职工之间的共济保障。据悉,职工医保正式实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成功运行已两个月,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患者就诊费用医保结算中的个人负担部分可以通过全家共济支付了,这不仅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率,而且让群众充分享受了医保门诊共济带来的便惠,为群众提供了坚实的“医靠”。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从今年起,理县人民医院正式实施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了,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理县人民医院积极落实门诊共济政策,不断为群众门诊就医提供便民的医疗服务,为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截止31日,理县人民医院办理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业务1186笔,总费用97555.15元,共济政策报销58533.09元;职工医保住院统筹报销后个人账户使用78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责任编辑:州卫健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