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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大学生和2020年-2022年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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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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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转发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的通知〉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编办发〔2024〕22号)等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大学生和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入村卫生室(指乡镇卫生院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且目前仍在村卫生室服务的以下人员:

1.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2.2020年-2022年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必须为2020年以后以应届生身份,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⑸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⑹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事业单位批准设置的岗位招聘7名。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仅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州、县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09 :00至17 :00。

(二)报名地点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基层卫生科(四川省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175)

(三)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阿坝州面向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大学生和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张贴1张1寸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2张2寸照片用于制作准考证等)。所学专业必须完全按照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方可重新选择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2024年3月2209 :00至17 :00,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州、县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提供的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现场进行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 22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调整

此次定向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完成了缴费的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4年3月22卫生健康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的考试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关知识。

笔试日期为2024年3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若时间变化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旧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缺考笔试科目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bazhou.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和考核由相关用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阿坝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阿坝州公安局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工作组,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其中经公安机关复检且结果被确认为吸毒人员的,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考生体检和考核结果将在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bazhou.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布。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bazhou.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笔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7-285587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八、递补工作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中,因自愿放弃和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以及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公示后因应聘人员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在《聘用合同书》中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村卫生室工作6周年以上(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二)本次招聘人员在到岗后的3周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2855872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事项,均在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bazhou.gov.cn)、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公告公示。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核确认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考者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毕业证书等,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卫生健康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电话:

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37-2830855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附件:1.阿坝州面向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大学生和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阿坝州面向2023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大学生和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阿坝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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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责任编辑:州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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