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依据马尔康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市卫健局严格把关,深入辖区基层各民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复工督查与指导。
一是制定了《马尔康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责任告知书》《马尔康市医疗机构复工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防疫物资配备,强化院感防控,把人员排查、体温检测、环境消杀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各医疗机构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整改诊疗流程,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提交“一卡两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依法依规开展执业活动。
截至目前,已有126所医疗机构复工,其中包括104个村卫生室、14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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